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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器内作业的危险性

作者:一诺生物来源:浏览次数:1147日期:2023-02-03

容器内作业的危险性:

1、有与之联通的容器、管道发生有害有毒物质互串互害的危险,亦有容器外有害、有毒因素进入容器内,使容器内作业人员难以预料和躲避。

2、容器内通风不畅,毒物等有害因素不易扩散,而且在工作过程中,有害有毒的残留物可能逐渐散发,有毒或可燃物增加,氧气减少使危险性增加。

3、照明不良,容易发生误操作。

4、容器内场地狭小,发生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可能性大。

5、高大容器内检修,部件间落差大,容易发生坠落事故;器内可燃部件(如本格子、脚手架、包装物等)易燃成火灾,且燃烧速度快。

6、容器内发生事故后抢救困难。

7、容器内温度高,操作者体温高,劳动量大,呼吸和血液循环加快,毒物的吸入量增加。据测定,人体呼吸空气量与运动量有关,静止与奔跑相比所需空气量相差八倍。温度高同时使器内残留物加快挥发,增大了毒物对人体的供应量,使人更容易中毒。

8、容器内湿度大。容器内原有的液体残留和作业人员出汗等增加了器内湿度,湿度的增加危险性也随之增加。

原因是:

增加了毒物在人体上的溶解度加大吸收量。有些化学物质如氰化物遇潮湿会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;有些毒性不大的物质遇潮湿毒性也会加大,所以就增加了作业的危险性。

湿度大于人体电阻下降,增加了触电的危险。因为,干燥环境人体电阻可达1000~1500欧姆,潮湿状态时,人体电阻可下降为600~800欧姆。所以一般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,在潮湿场所及在塔、罐等金属容器内,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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